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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创办于1953年,原为河北地质学院,是新中国最早设置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地质部直属地质院校。2000年,学校的管理体制由国土资源部管理转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2013年,国土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省部共建石家庄经济学院协议”,学校成为省部共建大学。2016年3月15日,学校正式更名为河北地质大学。

建校六十多年来,学校发扬“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的光荣传统,秉承“勤奋、求实、团结、创新”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有容乃大”的办学理念,突出“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办学特色,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7大学科门类,形成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20个教学单位,4个科研机构,5个一级学科和2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历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4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1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0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425人;学校开设52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4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685人。

学校占地总面积2321.03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387.55万元,图书馆藏书149.11万册,拥有7个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建有地球科学博物馆和钱圆金融博物馆,是河北省唯一的一所拥有2个博物馆的高校,其中地球科学博物馆是国家、省、市科普教育基地和素质教育基地。

继续教育学院是负责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国土资源部和河北省较早开展成人教育的院校之一。1954年开始开展地矿系统的干部培训,1960年开办函授教育,1994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11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在校生4652人,函授辅导站10个,面向河北省和甘肃省招生。

继续教育学院秉承“继学之探索,续理之追求”的办学理念,坚持“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办学特色,立足行业、面向地方,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办学,为国土资源行业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开设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两个层次的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21个,高中起点专科专业23个。自办学以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27000余人,培训15000余人次,为国土资源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们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未来经济学家、企业家、会计师、经济师、律师、工程师的摇篮!

一、招生范围:

面向河北、甘肃全省社会招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报名与确认:

1.报名时间:8月底至9月初(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为准),逾期不再进行补报。

2.报名流程:

(1)河北省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统考生报名”,了解河北省成人高考政策规定及报名办法,根据要求准确填报考生信息,选择填报河北地质大学及相关专业。

(2)甘肃省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甘肃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进入“成人高考报名”网页,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考生基本信息,选择填报河北地质大学及相关专业。

3.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网上报名选择的确认地点和确认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图像采集等手续。逾期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无效。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1.统考范围:试题均由教育部按《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统一命制。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考试科目:

高起专:文科:语文、英语、数学(文科)

理科:语文、英语、数学(理科)

专升本:理 工 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法 学 类:政治、英语、民法

3.考试时间:10月份(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五、录取规则

1.录取时间:12月份(以省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2.录取控制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分考试科类划定。

3.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我校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审核录取,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入学通知书。

六、教学模式

1.学习模式: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函授与网络相结合,以函授教学为主,每年分两次函授面试和考试。

2.学习地点:我校校本部或各地函授教学辅导站。

七、毕业与学位

1.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由河北地质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并实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

2.本科毕业学生,符合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关要求,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高起专:文科:700元/生·年;理科:900元/生·年

专升本:900元/生·年

注: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将按新政策执行。

九、招生计划

十、2013~2015录取分数线